本文为七篇系列文章的第二篇,改写自2025年5月1日于哈佛法学院 “圣经法律与基督教法律研究计划” 所举办的一场讲座。经学术主任Dr. Ruth Okediji授权转载。
在第一部分中,我们提出了四个指引性的问题,以及四条彼此交织的轴线——中国、西方、教会与思想——以培养一种面向2040年代的警醒姿态。在本篇中,我将从任何关于 “中国与基督教” 的讨论都必须开始之处谈起:传统中国的世界观,以及基督信仰最初如何进入其中。
相遇背后的世界:传统中国的四个脉络
我从一个古老文明及其层叠而成的世界观谈起。居于核心位置的是儒家思想——它不仅是一套道德哲学,更是国家治理、社会秩序与教育体系的语法。道教与民间宗教塑造了日常的敬虔生活、护佑的仪式,以及追求长生或与自然秩序和谐共处的实践。佛教则在西元二世纪后传入,带来了修道院式的纪律、关于苦的形上学理解,以及广泛的民间敬拜生活。与此同时,帝国也不时面对各种异端运动——这些颠覆性的宗派承诺带来救赎或反叛;其中许多被官方查禁。
这样的中国并非一个 “宗教市场”,而是一种帝国式的生态。正统与异端关乎的是公共秩序。国家监督祭祀礼仪、培养士大夫阶层,并对其认定为危险的教导加以分类与管控。在这样的生态之中,当基督教于后来的世纪出现时,并非以一个中性的思想进入,而是作为一种外来信仰到来,且显然无法轻易纳入既有的分类框架中。
是 “异端” 或 “能被容忍的”?政策如何形塑认知
依照这套帝国逻辑,面对陌生教导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将其视为异端。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地缘政治使这种本能反应变得更加复杂。到了19世纪中叶——在鸦片战争、1842年《南京条约》与其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后——西方列强透过条约条款与治外法权安排,为基督教活动争取到 “容忍” 的空间。然而,容忍并不等于同理。一个如今享有外国势力保护的外来宗教,反而加深了人们的印象:基督教并非中国本地古老而复杂的哲学体系与祭祀生活的一部分。
这样的结果是一种持续的认知(perception):基督教或许在实践上可以被容忍,甚至在某些学校或医院中显得有其用处;但在传统想像中,它始终被视为文明核心外的存在。
基督教是西方宗教吗?
我们所说的 “基督教” 究竟是什么?为何它如此常被贴上 “西方” 的标签?其中一部分原因在于历史记忆。近代中国所见的基督教公共面貌,往往是自17世纪初、尤其是19世纪以来的欧洲与美国宣教士。再加上晚期古代与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Christendom)、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以及欧洲与北美彼此交织的历史遗产,从全球视角来看,基督教自然被视为一种西方宗教。
然而,这个信仰并非起源于西方。它诞生于西亚的犹太处境之中,并在欧洲基督教化之前,已先传遍整个地中海世界。今日的基督教是一个多中心的全球性运动。即便如此,认知本身仍然至关重要。在中国——如同在许多地方——基督教与西方之间的连结,深刻影响了人们提出的问题,以及他们心中滋生的疑虑。
透过钟表匠之手的早期相遇
让我们来看一个早期文化相遇的片段。约在1600年前后,义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Matteo Ricci)进入中国。宫廷与士大夫因着对钟表与地图的著迷,往往视他为一位 “钟表匠” 而非神学家。科技为他打开了门,信仰却鲜少被真正理解。这种错置的认知极具启发性;它显示出,新思想往往先被既有的渴望所过滤——对工具、地位或知识的渴求——远在它们被当作真理主张来评估之前。这也隐约指出一种模式:基督教可以因其 “有用性” (科学、教育、医疗)而受到欢迎,其关于上帝与救赎的核心宣称却能同时被搁置。
基督教传统的简要勾勒
若基督教不仅仅是西方的外来产物,那它究竟是什么?其中一种回答方式,是沿着基督教思想与生活的长廊快速一瞥:初代教会、教父们、奥古斯丁与阿奎那;接着是路德、加尔文、卫斯理,以及一波波的福音复兴运动。每一个时刻都回应了关于上帝、人性、罪、恩典、公义与盼望的问题。我提及这些,并非要重述一套课纲,而是为了强调一点:基督信仰进入中国时,带来的是一个厚实的信仰传统——跨越不同大陆和世纪所形塑的文本、实践与论证。因此,双方的误解几乎是必然的。中国朝廷看到的是钟表;宣教士带来的是要理问答;彼此都透过各自熟悉的镜片来解读对方。
从 “外来” 到日常生活的纹理
这种传统中国的架构,形成了一种至今仍回荡不去的吊诡现象。一方面,基督教是外来的——是一种 “异端” 教导,后来又成为受条约保护、与西方权力相连的宗教;另一方面,对信徒群体而言,它却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纹理:在礼拜堂中敬拜、翻译与抄写圣经、经营学校与医院、实践慈善,并建立家庭与会众的网络。
这种双重认知——既外来却能被中国人活出来,既被容忍却始终可疑——有助于解释近代以来许多后续发展:在好奇与抗拒之间的摆荡,在公共效用与意识形态疑虑之间的拉扯,以及在喘息空间与政策限制之间的反覆。
为何这一切对前行之路至关重要
从传统分类出发,有助于厘清至今仍反覆出现的争论。当批评者驳斥基督信仰为 “西方产物”,他们其实是在重复一种植基于早期帝国分类习惯的文明框架;而当人们欢迎基督教机构在教育或医疗上的贡献,却刻意回避基督信仰的认信层面时,则再次演绎了古老的功利式接纳;拥抱其有用性,却闪避其神学核心。
对于基督徒而言,理解这一切则成了一种双重的邀请。第一,是理解我们所踏入的文化记忆—— “正统” 与 “异端”、“外来” 与 “本土” 这些词汇,如何至今仍承载着重量。第二,是以一种既忠于基督教传统、又能细致回应中国的道德想像、语言与社会生活的方式来作见证。
这正是我们接下来要前往的方向。若本篇铺陈的是世界观与政策层面的背景,下一篇则将转向晚清与民国时期——那是一个充满危机与 “输入” 的年代;中国知识分子重新评估从儒家经典到现代科学的一切,而基督信仰在其中时而受到赞扬、时而遭到批判,甚至成为替罪羊。
本系列下篇(第三部分):危机与批判(1862–1927)——两次反基督教运动、五四运动引进的思想、陈独秀转向马克思主义,以及Levenson/Cohen论文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