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如今正處於差派跨文化宣教士的初期階段。在我博士論文中針對中國宣教士對「成員關顧」(member care)的看法所做的研究裡,發現對中國基督徒而言,這是個相當新的概念,多數宣教士與宣教機構甚至不知道目前已有相關的線上資源。有些機構和教會嘗試提供成員關顧服務;然而,受限於經費因素以及有經驗的成員關顧工作者人數不足,他們實際上能做的非常有限。在這樣的背景下,當《華源協作》邀請我撰寫一篇關於中國宣教士婚姻議題的文章時,儘管我知道這個主題極具挑戰性,仍欣然接受。重新檢視我的訪談筆記,並回顧相關文獻後,我得出了以下幾點結論。
首先,婚姻滿意度與宣教工作的果效、宣教士服事的持久度之間有高度相關性。¹在這一點上,中國宣教士的婚姻與其他國家的宣教士並無不同。正如Brierley所指出的,婚姻與家庭問題是導致宣教士離開工場的第三大因素。² 近年來,學界愈來愈關注從家庭角度來預測宣教士的生命狀態與服事果效。³ 根據我的研究發現,子女教育與婚姻滿意度都名列宣教士過早離開工場的前五大因素之中。
其次,在婚姻成功或失敗的層面上,宣教士、基督徒以及非信徒之間其實存在相當程度的相似性。這一點多少令人感到意外,因為一般認為,宣教士的婚姻承受高頻率且高強度的壓力,例如:面對各種不同環境、跨文化與逆文化的適應、遠離原有的支持系統、宣教機構的要求,以及在家庭生活與宣教事奉之間取得平衡等。這些處境可能引發或觸發如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憂鬱症與焦慮症等心理健康問題;然而,這些壓力源並不必然導致負面的結果。Rosik與Pandzic指出:「宣教經驗似乎並未對夫妻雙方的婚姻滿意度造成差異性的影響。」⁴ 相反地,我所訪談的多數受訪者都表示,儘管他們經常面對極大的壓力,但能一起參與宣教事工反而使他們經歷到更高的婚姻滿意度;這一發現也與Jones與Jones的研究結果一致。⁵ 中國宣教士與其他國家宣教士在婚姻挑戰的「內容」上並沒有太大差異,僅在「重要性排序」上卻明顯不同;例如,子女教育對所有宣教士而言都是一個重要因素,並且對他們在宣教工場上的服事年限與生活品質都有顯著影響。
接著,宣教士的教育背景與他們所能運用的外在資源,以及可前往服事的地點,有著高度相關性。相對而言,教育程度較高的夫妻在工場安排上有更多選擇,也在子女教育選項與募款方面更為容易。受過大學教育的宣教士,通常對生活品質有較高的期待;例如,他們希望為子女提供更好教育機會的期望,明顯高於教育程度較低的宣教士。此外,他們也渴望更多參與決策,期望在異象與規範的制定上擁有較多發聲空間,而不只是單純服從及照指示行事。若他們的聲音未被尊重,將會削弱他們對團隊委身與合作的動力。因此,對這類宣教士而言,領導風格與決策程序需要更具彈性。
教育程度較低的宣教士,則往往更關注日常生活與經濟方面的需要。他們相對能忍受艱苦,更為獨立、謙卑、樂觀,也較容易對生活感到知足;這些內在資源能抵銷環境因素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使他們在壓力下展現出更高的韌性,並且較不容易倦怠。
此外,儘管來自世界各地的宣教士夫妻所面對的環境與內在挑戰大致相似,中國宣教士夫妻在語言學習、財務支持,以及屬靈與心理支持等方面的資源,普遍少於西方宣教士。中國宣教士較少有機會加入具規模與聲譽的國際宣教機構,因此,從招募、裝備到子女教育,中國宣教家庭往往是在「高期待、低支持」的處境中生活。這些高度期待主要來自差派他們的教會與宣教組織,這些單位常期望宣教士前往危險而貧困的地區服事,但有時所提出的事工需求,卻與宣教士實際接受的裝備並不相符。我也注意到,有些宣教領袖在宣教大會中對目標做出過度的承諾,之後卻期待前線的宣教士完成他們所承諾的一切。
最後,宣教士的配偶在決定自己服事角色上擁有越多自由,其婚姻衝突就越少,幸福感也越高。這是我所訪談的夫妻中最明顯的發現之一。正如Crawford與DeVries所指出的,當宣教士配偶能自由選擇自己的角色時,他們也更願意延長並持續投入其服事。⁶
為何跨文化宣教士的婚姻能夠成功?
共享的愛之地圖。依據Gottman的說法,「愛之地圖」是大腦中儲存所有與伴侶相關重要資訊的部分,包括他們的盼望、夢想等等。⁷ 情感豐富的夫妻,對彼此所處的世界都非常熟悉。我所訪談與關顧過的宣教士夫妻普遍具備這項特質;即使他們身處極為艱難的環境、外在資源相當有限,只要他們願意彼此理解並尊重對方的需要、呼求與期待,往往就能承受並因應這些壓力。
舉例來說,有一位宣教士的妻子,因丈夫必須專注於宣教事工,她不得不在工廠裡辛勤工作,同時還要照顧兩名年幼的孩子;然而她告訴我,她感到能支持丈夫是一種特權。她認為自己作為一位初信者,尚不足以直接參與上帝的事工,但她尊重丈夫的呼召,願意承擔照顧家庭的責任,使丈夫可以專心回應呼召,而不必為家庭需要分心。同時,丈夫也十分珍惜妻子的付出;每當有機會學習婚姻與家庭相關的課程(這對他們而言其實相當難得),他都會暫時放下其他工作,邀請妻子一同學習。他經常表達對妻子努力的感謝,而不是視為理所當然。這類夫妻通常在進入宣教工場前,便已清楚了解彼此的角色與分工,這也使他們能以更多的尊重來對待對方。
彼此靠近,而非彼此疏離。在訪談夫妻時,我提出的其中一個問題是:「如果你們不是宣教士,你們的生活與婚姻會有什麼不同?」夫妻們最常給出的回答是:成為宣教士反而使他們的婚姻更加堅固。他們認為,若留在原本的生活環境中,未必能接受這麼多關於婚姻的裝備與對潛在危機的提醒,也不一定會如此刻意地經營婚姻關係。相較之下,身為宣教士,他們會有意識地培養溝通與衝突處理的能力,選擇一同成長、共同面對挑戰。
他們強調,身為宣教士,他們「被要求得更多,也被給予得更多」。他們擁有更多彼此問責的同伴,對屬靈爭戰有更高的警覺,也在關係中設立了清楚的保護界線,並且有機會建立禱告同伴。因此,特別是在團隊中服事時,他們較少有機會彼此疏離或退縮;和一般夫妻相比,他們有更多機會轉向彼此、建立連結。Gottman指出,這種「轉向彼此」正是情感連結、滋潤愛情、熱情以及良好性生活的基礎。⁸ 透過這樣的互動,夫妻能夠建立一個「情感銀行帳戶」,並累積足夠的關係資本,使他們在面對各種困難時(如子女教育、艱困環境、經濟壓力等),仍能彼此配搭、互相扶持。
讓配偶影響自己。親密關係中的伴侶必須願意接納彼此帶來的影響、並分享權力。我所訪談的多數夫妻在權力上是相對平等的,也允許彼此自由地表達想法;然而,我也遺憾地注意到,有一位妻子不被允許擁有自己的聲音,她的恩賜被壓抑、被忽視。她在心理、情緒與身體層面的狀況,都令我感到憂心。更令人難過的是,不僅丈夫認為妻子為家庭與他事工所作的犧牲是「屬靈的」(意即在上帝眼中是好的),連妻子自己也如此相信。根據John Gottman的研究,當一位丈夫不願與配偶分享權力時,他的婚姻有高達81%的機率會走向崩解。⁹
創造共同意義的能力。依據Gottman的觀點,婚姻不只是養育孩子、分擔家務或維持性生活而已;婚姻還可以有屬靈層面,關乎夫妻一同建構內在生命——建造一種充滿象徵與儀式的文化,並且珍惜那些將彼此連結在一起的角色與目標,並藉此理解「成為一家人」的意義。¹⁰ 當我詢問這些夫妻,對有志從事跨文化宣教的伴侶有何建議時,他們的回答總是從「共享同一個呼召」開始,或至少是對這個呼召有深刻而堅定的認同。他們解釋說,無論是否身為宣教士,衝突是無可避免的,夫妻總會為不同的事情爭執;然而,正因為他們擁有共同的呼召,他們能在生活中創造共享的意義,並願意一同面對挑戰、一起與教會及機構建立關係。這份共享的意義使他們不只是配偶,更成為彼此最好的朋友與一輩子的人生夥伴。
對生活與子女教育的共同期待。夫妻對生活樣貌以及子女教育的期待,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如何過每日的生活。對艱苦環境有較高承受度的夫妻,在子女教育上擁有更彈性的選擇,他們對生活的期待也較能與自身資源相符,因此整體婚姻壓力較小。他們更容易感到知足,也更傾向專注於新的經驗,而非沉溺於痛苦與失落之中,婚姻張力自然較低。他們甚至能將危機轉化為美好的回憶。
例如,有一對夫妻在抵達宣教工場的第一個晚上,房間裡湧入了大量白蟻,他們一度以為遭遇恐怖攻擊。因為當時已是深夜,外頭一片漆黑,只聽見白蟻發出的聲響,聽起來竟有些像軍用無人機。然而,隔天當地人告訴他們,那些聲音其實來自白蟻,而且白蟻是很好的蛋白質來源;於是他們把地上的白蟻整理起來,烹煮後 同享用。
為中國宣教士提供支持
1.首先,在篩選過程中,選擇那些已經彼此磨合並找到平衡的夫妻。這些夫妻彼此尊重,有共同的異象,並對婚姻與宣教中的角色分工有清楚認知。其次,要考慮生活能力與期待。所謂「生活能力」,指的是在不同文化環境中所需的生存技能;例如在山區,需要學會登山技巧並保持方向感。宣教士也需要懂得如何在異文化中自我生存與照顧自己,而不依賴外部協助,例如處理行政工作、使用當地食材烹飪等。
家庭評估應包括人格特質、精神病理狀況、品格、家庭模式、韌性/復原力、屬靈生命、文化適應力、家庭凝聚力/連結性、溝通能力與人際關係。¹¹ 選擇那些願意學習、對新經驗持開放態度,且對變化有彈性的夫妻。
2. 從招募流程一開始,就應裝備夫妻預備將來重返母文化。根據宣教週期及個人需要,提供及時且適切的培訓與支持。每週定期關懷與聯繫,有助於他們整理內在掙扎,避免問題累積。「社會支持」的可得性,是預測跨文化工作者能否成功適應的重要指標。其他研究也支持,來自組織的支持,尤其是培訓與行前準備,對跨文化工作者在工場上的心理健康與事奉果效至關重要。¹²
3. 成員關顧服務應特別針對第一任期的宣教士,尤其是正要進入為人父母或扶養年幼子女階段的夫妻。¹³ 教會可以在多個層面提供關懷,包括道德支持、經濟支持、代禱、溝通聯繫,以及返國適應的協助。此外,照顧宣教士在原居地的家人,也能幫助宣教士減輕後顧之憂,使他們能更專心投入宣教事工。
宣教機構必須培養一種「珍惜並裝備宣教士」的文化,而不是「消耗宣教士」。與其讓宣教士在缺乏支援的情況下面對未知而陷入恐慌,並僅僅告訴他們:「相信上帝與聖靈的帶領」,不如真正重視他們整全的成長。機構可以透過提供神學、跨文化、語言、人際互動等多方面的訓練,來實際展現對宣教士的重視。
4. 在今日快速變化的中國,資源與新的學習方式既豐富且具彈性,尤其在教育領域尤為明顯。若能充分理解並善用這些創新變化,便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子女教育機會不足的問題。協助宣教士處理子女教育問題,也能有效減輕宣教士夫妻的壓力。
結論
宣教士的身心健康,本身就是宣教使命的一部分。既然教會是透過宣教士來完成宣教事工,那麼對宣教士的關顧應與對宣教事工的重視同等重要。宣教士的福祉將直接影響宣教的品質。成員關顧不應被視為教會的負擔;相反地,它為教會提供了一個極其寶貴的機會,使教會能跨越空間的距離,與宣教家庭建立更深的連結。
謙卑地等待與學習——宣教不能急於求成。跨文化服事不同於本地佈道,其成本、人力需求及困難程度遠高於本地佈道。宣教並非在服事中才能學會的工作。我鼓勵教會領袖抱持謙卑的態度——願意觀察、學習,並對跨文化宣教所需的高門檻保持敏銳與預備;這不僅關乎宣教士本身,也關乎教會與宣教機構。如此行,正是順服上帝心意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