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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華語世界的基督教:多中心視角

華語世界的基督教神學,是否只有一個中心?本系列邀請不同語境的學者,探討語言、身分認同、文化與地方經驗如何形塑神學,並思考多中心的基督教視野。

活在「連字號」之間

一篇對華語神學的聖經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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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olorful mural-lined alley in an urban neighborhood, with painted walls on both sides and buildings rising in the background.

Photo by Andrea Lee

編者按:繼樓靜武博士(Easten Law)關於「華語神學」(Sinophone Theologies)的兩篇導論文,吳孟翰博士(Menghun Goh)帶領本系列轉向聖經反思。他從自己在吉隆坡、美國及台灣慶祝多個新年的生活經驗出發,反思「不可翻譯性」不應被視為待解決的混亂,而是一種神學處境。透過保羅書信、「差異中的相似」,以及基督身體的意象,吳孟翰探索基督徒身分如何在帶有「連字號」的關係中形成,而非在彼此隔絕的狀態中形成。

導言:跨脈絡的「脈絡」

我從小就過著數不清次數的新年。在吉隆坡,公曆新年於一月到來,農曆新年則在幾週之後到來;而開齋節(Hari Raya)每年都會提早大約十一天,彷彿在一生的時間裡一路倒著穿越整個曆法。屠妖節(Deepavali)和衛塞節(Wesak)也各自依循自己的時間計算。每逢這些節期交替之際,總會有人把錢裝進信封裡彼此交換:農曆新年用紅色,開齋節用綠色,屠妖節用紫色。綠包是從紅包演變而來,紫包則在兩者的基礎上加以變化。然而,紅包承載著一個關於用錢壓制魔鬼的古老故事,綠包則指向開齋節的禮物與施捨;至於一個人到了什麼年紀就不再適合收紅包,各家也有不同的規矩。某種慶祝節日的形式傳承下來,然後又被改變——它顯然仍是同一種習俗,卻又已不再是同一種習俗。

在美國二十年的求學與服事經歷,讓我開始過感恩節,並在教會裡接觸到將臨期。在台灣教書的十一年則讓我見到農曆新年的另一種面向:成年子女會給父母紅包。這些歲月中的任何一年,以及這些紅包中的任何一個,都無法完整無缺地翻譯成另一種形式。我逐漸學會將這種「不可翻譯性」理解為一種神學處境,而不是有待解決的混亂——我在保羅身上見到這種處境,而它也與樓靜武博士(Easten Law)、黎祉謙博士(Matthew Lai)以及其他作者在前兩篇文章中探討的華語神學息息相關。

神學處境與來源:聖經及文化

聖經學者很早之前便指出,保羅在談到「情慾的事」(加5:19-21)時,借鑑猶太及希臘羅馬文化中的「惡行清單」;在談到「聖靈所結的果子」(加5:22-23)時,也採用與之相應的「德行清單」。保羅既沒有混淆福音(加1:8),也沒有強行挪用鄰舍的道德詞彙。保羅做的,正是大衛·特雷西(David Tracy)所說的「差異中的相似」(similarity-in-difference)。唯有當我們「將他者視為他者、將差異視為差異」時,我們才可能發現,他者「與我們過往經歷或理解的某些事物,具有某些相似之處」(《詮釋學、宗教、希望:多元性與含混性》,頁20)——而這種獨特性,隨後又可能改變我們對公共領域的理解。一旦消除他者的殊別性與不可透視性,他者便會變成我們的複製品,或一件我們毫不在乎的事物。因此,差異不應被視為需要消除的障礙,而是能促成探索、對話,乃至(但願)為人們帶來意想不到之啟示的契機。

這正是為什麼保羅所作的補充如此重要。在惡行清單中,保羅加入了「拜偶像」(加5:20),以免信徒將聖靈當作可以被物化的對象,或將任何價值與實踐絕對化。在德行清單中,保羅加入了「愛」(加5:22),以免自由與責任彼此分離:「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做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加5:13)這兩項補充都沒有消除它們借鑑並加入其中的清單;兩者之間的張力仍並置而不相互化解。在這裡,保羅所描述、帶來自由的那種能力,並不是來自模仿任何人,而是來自領受聖靈——正因如此,像保羅這樣曾逼迫教會的人,才能在不需假裝自己的過去不存在的情況下,重新開始(加1:13-15、3:2)。

神學辨識及信念:帶著連字號的關係性與他律性(Heteronomy)

同樣以聖靈為優先的原則,也形塑了保羅對「效法」的理解。保羅說帖撒羅尼迦的基督徒「成了效法我們和主的人」(帖前1:6);然而,這些從未見過主的信徒,究竟如何效法主?保羅又是怎麼知道的?原來,是因為保羅辨認出他們「在大難之中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領受真道」。無論是效法,還是「辨認出某種效法」,都需要聖靈的啟示(帖前1:4–6)。而且,由於效法是一種「發身在生命裡」的過程,而不是一項「靠自己達成」的成就,效法並非單向運作的——沒過多久,帖撒羅尼迦人「就做了馬其頓和亞該亞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樣」(帖前1:7),保羅也親自成了這份效法的受益者。效法是由聖靈引導的,是多方向的,而且需要持續不斷的辨識。

這讓我想到基督身體的意象。「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林前12:12)腳之所以是腳,是因為它與手、耳、眼、鼻等其他肢體處於關係之中。我會用連字號來寫出這種關係:「腳-手-耳-眼-鼻-等等」,來表達它的關係性與他律性。腳本身就可被辨認為腳,但腳同時又被置於一條關係鏈中;因此,即使鼻子從未直接接觸腳,但發生在鼻子上的事仍會傳遞到腳。而前面列舉的「等等」並不是聳聳肩表示「隨便啦」的態度,而是標記著那些尚未被命名的肢體;當這些肢體出現時,我們理解腳的方式也會隨之改變。我們原本以為與自己相似之處的地方,屆時或許會被解讀為「異」(difference),反之亦然。

因此,「差異中的相似(similarity-in-difference)」裡的連字號是不可或缺的。就像前面說的「等等」一樣,連字號「-」在相似性中為我們尚且不知道的事物保留位置,以免「相似」被混淆成「相同」,甚至被偶像化。連字號是一個兼具連結與斷裂、距離與親密共存的試驗性空間。如果基督的身體是一個被釘十字架又從死裡復活的身體,在聖餐桌上被擘開與分享,那麼我們所共享的一切根基,都在等待「等等」這個事件的發生——預備好再次被擘開、分享、領受,好叫基督已經立下、正在立下、以及將要立下的約,得以被記得,並重新成為一個身體。

結語

當我反思自己親身經歷過的新年慶祝方式——在紅、綠、紫等不同顏色的信封中領受與傳遞祝福,以及在公曆-農曆-伊斯蘭曆-教會年曆-「等等」不同曆法中迎接新年——我發現,在這些以連字號相連的關係鏈中,沒有哪一個成員才是真正的「原版」新年慶祝方式、其餘只是它的變體。每一種新年形式都有人守護與延續,而要好好度過其中一種形式,正好提醒了我們:在其他地方,人們正以不同方式度過這個節日。因此,我並沒有將自己的四種身分疊加在一起(一種真實身分加上三種後天取得的身份),我乃是活在連字號之間:馬來西亞人-華人-美國人-台灣人,並為「等等」預留開放的空間——尤其是因為這條關係鏈中的某一年,是從將臨期開始的,並非我所能擅自終結的。

因此,「脈絡」(context)本質上是「跨脈絡」(inter-contextual)的:既與其他脈絡相互滋養與滲透,同時也由各種異質的子脈絡共同構成。我們在結構上必然需要他者。沒有差異,就沒有所謂的「我/我們」,因為「我/我們」總是隱含著他者的存在;而若缺乏「差異中的相似」,「我/我們」便會瓦解——畢竟,一隻單獨存在的腳,難以為腳。

Menghun Goh Bio

吳孟翰是馬來西亞華人,現任台灣神學研究學院教師,在臺北教授新約聖經、後殖民研究及符號學。他曾就讀於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柏克萊聯合神學研究院(Graduate Theological Union),並取得范德堡大學(Vanderbilt University)博士學位。吳孟翰也曾在亞洲及美國參與教會牧養、植堂與宣教工作。 吳孟翰主編英文學術論文集 Pauline …